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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位置:中国彩吧3d图迷总汇 > 新闻动态 >近日,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》,其中明确,要求房企实施购房“7天无理由退订”承诺,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根据文件规定,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,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;超过7天,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。相关条款须明确写入认购书,确保执行透明。这一政策直击房屋交易中长期存在的“定金与订金混淆”痛点,通过设置“冷静期”,有效缓解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焦虑。
此外,长沙县同步发布“现房楼盘名单”(入选条件: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)。业内人士指出,此举不仅倒逼房企提升综合竞争力,还将强化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信任纽带,短期内有望释放观望需求,长期则利于稳定市场预期。
长沙县住建局推出的"7天无理由退订"政策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重要创新,其法律内涵与实践价值值得深入探讨:
一、制度设计的法理基础
展开剩余67%1. 民法维度:基于《民法典》第586条定金规则,通过行政指导将"订金"与"定金"进行法律性质切割。7日内订金保持预付款属性,7日后自动转化为具有担保效力的定金,既遵循契约自由又维护公平原则。
2. 消保法衔接:虽无明确法律依据,但符合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6条关于格式条款的限制性规定,通过行政干预纠正交易双方缔约能力不对等。
二、机制创新的突破性价值
1. 创设交易冷静期:突破传统"定金不退"交易惯例,7天缓冲期使购房者获得实质性的反悔权,有效防范冲动消费。
2. 资金安全保障:通过时间效力转化规则,建立订金转定金的法定转化节点,避免开发商滥用"定金罚则"。
三、实践中的法律风险防范
1. 认购书条款审查:需明确约定退款时限、举证责任、利息计算等细则,防范"格式条款陷阱"。如应规定开发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。
2. 证据留存体系:建议建立双联收据制度,住建部门可推行电子认购备案系统,确保交易痕迹可追溯。
3. 违约责任规制:对逾期不退款开发商,除行政处罚外,可探索建立购房者索赔双倍利息机制。
四、配套制度完善建议
1. 建立资金监管账户:要求开发商将订金存入第三方监管账户,确保资金安全可退。
2. 完善告知程序:推行"签约视频存证+重要条款朗读确认"制度,确保购房者知情权。
3. 纠纷解决机制:设立住建部门主导的快速调解通道,配套司法确认程序,提升维权效率。
五、行业发展影响预判
该政策可能引发"鲶鱼效应":短期内或增加开发商销售成本(预计退订率可能达5-8%),但中长期将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,规范销售行为。据深圳类似政策实践数据显示,实施首年退订纠纷下降37%,客户满意度提升21个百分点。
此项改革标志着房地产市场监管从"事后救济"向"事前预防"转型,为全国商品房交易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复制样本。后续需关注政策执行中的新型法律问题,适时通过地方立法予以固化,最终推动国家层面购房冷静期制度的建立。
……本文由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王俊伟律师根据裁判文书网查询整理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。另可参考《商品房陷阱:九大买卖纠纷热点与反击策略》一书。专注于各类房产案件的诉讼、执行和处置,尤其擅长代理小业主起诉开发商这一群体性诉讼 “蚂蚁斗大象”律师团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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